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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获批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5日 15:10 点击次数:

  [本站讯]近日,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名单发文公布,山东大学获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及“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这标志着山东大学正式成为首批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由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切实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法学理论实践化、推动法律人才走向国际化的重要举措。该计划启动时,还成立了由公检法等多部门和高等学校负责人组成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出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2012年6月,山东大学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按照申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要求,提出了改革试点申请,并提交了项目申报书。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并经网上公示,确定了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58所、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22所、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12所。
  据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依托“本科教学工程”,支持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建一批示范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山东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目前已入选“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并获200万元国家专项经费支持。此次获批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必将为山东大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供稿单位:本科生院    作者:王建立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亭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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