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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举办资本约束与银行经营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03日 09:08 点击次数:

  [本站讯]近日,经济学院举办资本约束与商业银行经营转型学术研讨会。《金融论坛》理事会秘书长易秋霖、北京大学金融系冯科副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张圣平副教授、台湾大学财务金融系沈中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郑志刚教授、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主任陆军教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李宏副教授、湖南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杨胜刚教授、南开大学金融系郝项超博士出席了研讨会。研讨会由《金融论坛》杂志社和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共同主办,经济学院金融系主任曹廷求教授主持了研讨会。
  会上,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学术探讨。易秋霖作了题为“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及其影响”的报告,他认为《巴塞尔协议Ⅲ》和《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对商业银行有以下影响:第一,增加了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压力,大大降低了外源融资对解决商业银行资本充足问题的作用;第二,促进中国商业银行进行结构调整,促使银行发展资本占用率低、资本回报率高的业务,发展零售和新型批发业务,提高非利息收入比重。冯科副教授作了题为“中国银行监管体系只是表面改善?”的报告,他认为金融危机后,中国银监会对银行监管方法进行了一些改善,但这些改善是否能促使商业银行实现实质性改善,我们需要进一步地研究。陆军教授作了题为“中国应审慎使用《巴塞尔协议Ⅲ》”的报告,他认为《巴塞尔协议Ⅲ》本身是针对国际大型银行设定的,那中国是否有必要将其推广到所有银行?此外,银行监管不可太严格,一方面,监管要求太高,很有可能会扭曲银行发展;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不能因为只考虑监管而让银行无法盈利。银行不能盈利,风险就会出现。张圣平副教授作了题为“次级债对银行资本监管的影响”的报告,他认为中国市场约束条件还不成熟,银行没有保险,因此没有消除风险,所以中国更应从美国失败的金融创新中吸取经验。此外,短期融资是否能真正成为银行流动性资本的来源?如何提高银行非利息收入权重?这些问题依然是当前研究的重点。郝项超博士作了题为“实施《巴塞尔协议Ⅲ》前,应对中国自身的银行体系有更多研究”的报告,他认为90年以前,杠杆率变化大,对银行资本监管产生重要影响,而90年后,杠杆率变化减小,所以银行监管的改善必须有效避免因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走势分化所产生的监管盲区。
  李宏副教授作了题为“资本约束对银行风险控制是否有效?”的报告,他表示,第一,《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其实是在变相地促使银行用自有的资金面对银行风险,但持续追加资本约束是否真正能有效控制风险?第二,我们目前对系统风险认识还有缺陷;第三,中国是个逐步开放的市场,我们应该如何觉察开放过程中的风险差别性?杨胜刚教授作了题为“商业银行转型最主要的是摆脱政府行为”的报告,他说:第一,金融危机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大量涌现,在此过程中银行监管不足;第二,单靠银行加息不可能对房地产降价长期有效;第三,中小企业融资本质是财政问题,针对中小企业,减税是对其发展最好的激励方法。沈中华教授作了题为“《巴塞尔协议Ⅲ》开启要求品质的时代”的报告,他认为《巴塞尔协议Ⅲ》开启了一个要求品质的时代,它要求银行所有东西都要有品质。由于市场风险会波及银行资本风险,所以我们银行监管不能单看信用评级,还应看其资产构成。同时,应指出的是,《巴塞尔协议Ⅲ》没有充分考虑到差别性监管。郑志刚教授作了题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银行的公司制”的报告,他认为《巴塞尔协议Ⅲ》对银行的监管大多从外部监管着手,银行内部控制对银行监管同样重要。中国银行普遍存在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运作效率较低等问题,这些都影响着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下一步,应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问题的研究形成体系,完善银行的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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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经济学院    作者:文/金希晨 代阳阳 图/邓蔚然 金鑫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亭亭 凯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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