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下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提出,将建立统一的科技资助平台,改变科研经费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局面。相关细则正在进一步制定中。我国科研资助体系中多头投入、科技资源“碎片化”是一个比较有共识的问题。那么,这个问题是如何产生的?又该如何解决?本期,我们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专家,谈谈他们的想法。
A 科研资助体系的顽疾:
多头投入、科技资源“碎片化”
我国现行科研体制,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目前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多头投入、科技资源“碎片化”是一个有较多共识的问题。多个部门共同资助同一热点方向研究项目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份研究成果,标注多至十几个资助项目的事例也偶有发生。从中央到地方,各相关部门分别投入科研经费,设置各自的科研项目和计划,不同科研计划之间缺乏统筹设计、通盘考虑,很难把科学目标与国家的战略意图准确衔接;科研人员在构思研究工作时,被各类项目设置的诸多方向牵动,容易进入“乱战”的局面;多头投入还造成了相似研究工作的重复立项投资,不但降低了研究经费使用效率,而且使科研人员从事大量简单重复劳动,降低了产生创新性研究工作的可能性。更需关注的是,多方介入科研项目管理,增加了项目管理的环节,挤占了科学家的时间,降低了科学家研究工作的效率。
但是过度集中的项目管理,又可能会带来另外一些问题:如对不同类型研究工作的项目立项的同质化,导致一些科学家难于找到适合自己研究工作特点的资助渠道,因此获得资助的机会减少,造成开展科研活动机会的减少等。
其实,科研资助体系的问题,即使是科学技术比较发达、政府资助长期运行的欧美国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美国科学家曾在《自然》杂志上撰文,批评政府科研资助体系,抱怨科学家处境困难,因为过多地撰写项目申请而缺少做研究的时间。
各国都在针对各自不同的情况和问题,探索改进科研资助体系的方法。我们认为,必须规划设计得当,不同管理部门的科研经费投入各有侧重,针对不同的研究类型,互相配合,才能构建出更合理的资助体系,更好地支持以科学家为主体的科研创新活动。
B 问题产生的根源:
计划与经费脱节,考评机制不合理等
想要解决我国科研资助产生多头投入、管理“碎片化”的局面,首先应该探讨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分析目前科研现状可以发现,这并非是政府资助机构单方面造成的,迫切寻求资助的科研人员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科研人员群体争取资助的强烈需求,对资助项目的重叠设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因为我国科研单位管理和科技评估规则的导向偏差,科研人员不得不期望一项工作能有多头资助,尽管这带来了许多额外的工作负担:多头写申请书、多头汇报、应对多头检查,挤占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人疲于应对。最终形成了一个矛盾局面:科研人员一面抱怨多头资助带来的繁杂管理事务,一面却还需要尽力争取任何可能的资助机会。
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困扰科研人员的这种矛盾心态的根源。
其一,科研项目管理中,研究计划与经费预算脱节,使得同一项研究工作需要多个来源的经费来立项支持。一些资助机构所设置的研究项目,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合理,致使在审批项目的设计和资助方案时,缺乏真正的专业评估,难以客观地审定实现所列出的研究内容究竟需要多少经费。而且,在我国的总体财政体制内,对于科研经费中的人员费、设备购置费和维护费等,是否属于正常的科研支出,仍存在不同看法。于是,从科研人员申请项目的角度考虑,为了能获得更多的资助机会,往往会为项目申请制定一个引人注目却过于庞大的研究计划;而按照资助机构的工作程序,经过层层评审和协调后,基于一个完整的研究构想而提出的项目申请,常常因限于资助机构的总体预算,只能得到很少的经费支持。最终导致的局面就是:获得研究项目资助的科研人员,仍需不断努力,从更多资助机构争取额外资助,凑够经费来完成原定的科研任务或实现自己的学术构想。
其二,从科研人员的处境看,在许多科研单位,科研项目与科研人员的待遇密切挂钩,迫使科研人员不顾自己的工作精力是否允许,尽量多争取项目。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开始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的体制改革中,科研人员职称评聘和岗位绩效津贴计算时,不同程度地考虑了他们负责项目的数量(项目数和经费额度)和档次(国家级或省部级等)。科研机构的这些考核评估措施,本意是为了防止“养懒人”、优胜劣汰和提高优秀人才待遇而设计的,其中暗含两个概念,即:科研人员获得经费的额度(“货币工作量”),与其实际完成的科研工作量相关;所获得的项目数和项目级别,与其学术水平和能力相关。这种概念还体现在,对科研单位的整体评估时,需要进行总项目数和总经费数的“比拼”。因此,不但科研人员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和待遇而不断努力争取更多、更高“层次”项目的支持,各科研机构为保障部门和单位利益,也会积极鼓励科学家这样做。
C 解决的关键:
围绕科学家设置
政府科研资助改革的重点应放在两方面,即管理项目资助工作的政府部门和管理科研人员的各研究机构。既要管理好“钱”,又要管理好“人”。
我们认为,科研资助机制改革的核心,最终可以归结为:如何使科研人员提高创新研究的效率。科研人员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体,合理的科研体制,应该围绕如何激励、促进和服务于科学家的创新活动来设置。我国科学事业能否顺利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在于构建有规模、有素质的科研队伍,并能使之高效工作。
资助机构的科研项目管理,一方面,应尽量由比较相近专业的同行来进行评审,务必使科学家获得的资助项目工作内容与资助经费匹配。如果过度使用行政手段干预具体科研项目的审批,或是仅由一些广义上的专家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甚至是简单地请财务审计人员进行预算审查,会使最终形成的科研项目资助方案缺乏科学性。另一方面,仅从国家管理层面上整合资助体系,减少重复资助,只解决了问题的一个侧面。如果项目设计方案工作量与资助经费量之间的衔接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仍会使科研项目在实际工作量和资助经费上的矛盾无法协调,将会造成科研项目申请竞争更趋激烈,给项目评审工作带来严重压力,甚至扭曲项目评审工作。
对科研院所的管理来说,应充分认识到科学研究是一种荣誉性很强的工作,重要的驱动力之一是科学家自身的科学兴趣,以及同行对其学术贡献的认可。在绩效评估中过多地考虑承担项目数和经费数,会迫使科研人员在研究工作之外耗费大量精力去争取额外的项目。毕竟,科学家从事的是脑力劳动,其工作量或科研成就,并非投入经费的多少所能直接预期。许多事例表明,一些重要的科学进展或学术贡献,并不是由投入经费巨大的项目或是多个项目资助下完成,而是由科学家在小规模资助下自由探索产生。过多的针对科学家个人或科研机制承担项目的评价指标,强化了经济利益,却冲淡了科学研究本身的意义。
总之,在国家的科研体制改革中,需要从政府部门的资助管理体系与科研院所的绩效评估政策双管齐下,兼顾考虑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保障科研工作效率两方面因素,为科研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科技创新的主体是科研人才,无论是科研规划还是资助管理,都应当以人为本,多从科研人员的处境出发考虑,为科研人员提供最好的服务和支持,让他们能够潜心开展科学研究。在今后的科技资助体系改革设计中,应紧密围绕科学家群体,对科学家的工作环境和现状进行全面和深入的调查与分析。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国家科学技术发展,使科研事业能够最大程度回报社会。(作者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五类科技计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
基地和人才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