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教育部下发通知,将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普通高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育部称,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组织完成本地区公办高校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鼓励民办高校积极参与。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有关高校完成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工作,并在本地区高校质量报告基础上,经过分析、总结,形成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教育部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年底前将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高校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纸质文本一份及电子文档报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同时组织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