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尺讲台,如椽大笔,以学者风度,为依法治国立言;以师者风范,为莘莘学子立德;以法者风骨,为法治进步立行,她是探路者,更是授道人。二十一年间,她响应山东大学“厚植齐鲁,服务国家,面向世界”的办学理念,以教书育人为首要职责,以治学报国为根本追求,努力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好老师,她就是山东大学法学院张海燕教授。
不忘初心担使命,春风化雨育人才
自2003年留校任教,张海燕已在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科研岗位上耕耘了二十一年。“师者也,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从教以来,张海燕坚守三尺讲坛,潜心教书育人,始终将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专业自信和责任担当的学子作为自己的职业理想,先后为近万名本科生授课,指导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百十余人,荣获“山东大学第一届我最喜爱的老师”“山东省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
张海燕常说:“我希望自己的学生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的习惯,履行好法律人‘铁肩担道义’的使命。”在课堂上,她引导学生关注纠纷解决与社会治理,勉励学生将个人发展融入到国家大局之中,鼓励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挖掘社会问题、回应民生关切,抱持家国情怀、时刻坚守初心,为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不懈奋斗。2023年,她领衔主讲的《民事诉讼法》课程入选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截至目前,该课程已在慕课平台开设九期课程,受众超过十万人。
在课下,张海燕注重针对不同类别学生开展特色化指导。鼓励学生开展形式多元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针对社会讨论热点、司法改革难点和民生关注焦点进行全面观察和深度剖析。在对硕士生及博士生的培养过程中,她定期组织学术研讨会,鼓励学生多读书、多思考,激发学生的学术研究热情。在指导学生学术写作时,她多次提到:“好文章是改出来的。”对于学生提交的论文习作,她总是反复阅读、反复修改,通过提问式的方法锻炼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形成“有观点、有论证、有材料、有支撑”的研究成果。此外,她邀请知名学者和资深实务专家走进课堂,开拓学生学术与实践视野,并多次带领博士生、硕士生深入司法实务部门调研,聚焦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培养学生成为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张海燕教授与硕士毕业生合影
张海燕注重创新教学方式,她认为社会飞速发展,老师必须不断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尽最大努力适应社会需要和学生需求。在担任法学院副院长的近十年间,她积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特色班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班,为法治建设培养了大批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她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山东大学首届“我最喜爱的老师”,两次获得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山东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山东大学教学优秀奖等荣誉。
张海燕践行有温度的法学研究,二十余年躬耕不息、步履不止,以翰林之笔书写浩然正气。她致力于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学术研究,以服务国家战略大局为指引,结合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与学科特色,为涉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与困扰司法实践的关键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推动民事权利“蓝图”的落地实施。她曾说:“通过理论研究为解决司法实践问题提供智力支持,是我们学者的价值体现,也是我们职业尊荣感及使命感的重要来源。”她重视用理论反哺实践,致力于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对法院、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的实践支持,通过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分析、专题授课等方式回应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实践中检视和验证其学术成果的科学性与实效性,并进一步推进理论研究的深化与创新。
以经世之学,为致用之法
张海燕在学术研究中探求法治真理,在实践调研中为法治建言献策,用学者的执着与坚守为法治山东做出最生动的诠释。她说:“作为一名法律人,既要保持学术研究的严谨与专注,更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对现实的关怀。”她认为,法律的完善与普及工作任重道远,法律知识的讲授不能局限在象牙塔里,法学教师要秉持“知识报国”的理念,扮演好法治宣传员的角色,承担起法律人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
张海燕坚持学术研究与法治传播并举,积极投身普法宣传,受邀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系列讲座近百场次,受到广泛好评。她担任山东政法智库成员、山东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济南市法学会副会长等社会兼职,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司法体制改革、疑难问题处理等提供法律意见。
张海燕教授在普法宣传现场
2018年,张海燕受山东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委托,担任山东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专家组副组长,赴青岛、威海、滨州3市12个政法单位进行评估调研,并形成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报告,为深入推进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提供了决策参考。她针对全国“微信群主踢群第一案”组织撰写的“积极推进微信群等新型社交网络平台治理”政法智库建言获得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肯定性批示,达到了净化网络社交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预期目的。
为助力法治山东建设,张海燕深度参与省内司法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解决,受托对案件繁简分流、禁诉令等专业问题开展研究,形成了一系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对法治实践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目前,张海燕担任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致力于推进新法科建设,促进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推动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深度结合。她针对“金融领域刑民交叉”“民事证据规则的司法运用”“不动产‘带封过户’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诉源治理背景下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实施”等热点问题组织研讨,为司法实务部门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师者如舟,千里不殆;师者如光,微以致远。张海燕表示:“在未来,我将继续胸怀‘国之大者’,在教学岗位上行路不止,在科研征途中孜孜以求,在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山东的道路上通过教学科研和建言献策继续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